墙改办职责
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指导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工作;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费用”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工作。
焦作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主 任 职 责
一、 带领本办全体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墙体材料改革和建筑节能方面的各项政策法规。
二、负责本办全面工作,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负责组织制订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协调、理顺外部关系。
三、 负责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办制定的工作目标检查执行和落实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和请示工作。
四、负责组织对县(市)墙改工作的业务指导。
五、负责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廉政建设工作。
六、关心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焦作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副 主 任 职 责
一、在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对分管的行政、 业务工作负责,完成分管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主任汇报。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三、负责对本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以提高全体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四、负责墙改行业的行业培训、宣传教育、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工作。
五、负责新型墙材企业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六、对本办工作计划提出建议,并负责具体落实各项工作计划、目标、任务。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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