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简介

根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焦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通知》(焦政办[1997]47号)文件精神。焦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于1997年4月开始筹建,同年6月13日正式运行,标志着焦作市建设工程的交易由地下转为地上,由隐蔽转为公开,由分散无序转为集中有序。按照市编办[1997]19号文件规定,焦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97年设立之处,就是与焦作市招标办公室分设的自收自支全民事业法人(正科级),是焦作市能够全方位服务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唯一机构。

二. 职责

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收集、发布工程建设信息;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负责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提供场所,为工程招投标办理工程建设手续和政府监督部门派驻有形建筑市场提供场所;提供建设法规和技术经济咨询服务。规格相当于科级。核定人员编制10名(实有18名),其中领导4名,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17名,后勤工人1名。

三. 交易中心2004年目标管理及完成情况

一、业务目标

1、 确保建设工程信息发布工作的及时准确。

2、 做好建设信息网站的建设前期工作。

3、 根据《有形建筑市场运行和管理示范文本》,制订招投标服务工作标准。(正在制订工作中)

4、 积极配合好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工作

5、 积极配合好兄弟科室和部门工作。

6、 完成两期培训。(已经完成一期培训)

二、共性目标

1、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目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杜绝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2、 切实加强廉正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3、 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不发生影响重大的恶性案事件。

4、 杜绝发生赴招投标京个人和赴省以上集体访,无信访积案。

5、 无违犯计划生育事件,没有因计划生育工作而受到上级或监督部门的通报批评。

6、 完成市建委安排部署的阶段性重要工作,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领导批示件等项工作。

三. 领导分工

常建民 主 任 负责全面工作

李恒斌 书 记 负责党务工作

袁 娜 副主任 负责人事、财务、劳资、办公室工作

陈 震 副主任 负责行政服务大厅、局域网工作